“不行不能让她嫁。”
“她是我的在我家吃了五年饭,住了五年,她就是我的!”
他跳下床,翻箱倒柜,找出一个铁盒子。
里面有些零钱,还有一张旧照片——是李晚秋刚来时,陆母带她去照相馆拍的。
照片上的女孩怯生生的,眼睛很大,却没什么神采。
他盯着照片看了很久,忽然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
“我他妈真是个混蛋。”
可下一秒,他把照片揣进怀里,眼神阴鸷。
“混蛋就混蛋。李晚秋,你逃不掉。”
接下来两天,陆家气氛诡异。
陆母红着眼眶给李晚秋准备嫁妆,陆父闷头抽烟。
陆振华则把自己关在房里,三餐都是陆母端进去。
李晚秋照常生活,看书、练字、帮陆母做家务。
平静得仿佛要出嫁的不是她。
第二天傍晚,陆振华出来了。
他剃了胡子,换了干净衣服,走到李晚秋面前。
“我们谈谈。”
李晚秋放下手里的书:“谈什么?”
陆振华盯着她:“如果如果我现在说,我喜欢你,早就喜欢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你信吗?”
李晚秋笑了,笑意没到眼底。
“陆振华,你喜欢我什么?喜欢我逆来顺受?喜欢我像个物件一样任你摆布?”
“不是”
“那就是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可这五年,我每一分改变,都是为了离开你。”
陆振华脸色煞白。
李晚秋站起身,与他平视:“你喜欢的,不过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突然被人抢走的不甘心。”
“不是!”陆振华抓住她的手腕,“我真的”
“放手。”
声音很轻,却带着冷意。
陆振华松了手,看着她手腕上被自己捏出的红印,忽然崩溃:
“那我怎么办?李晚秋,我这五年我后来对你不好吗?周晓芸走后,我没再欺负过你,我”
“陆振华,”李晚秋打断他,“伤害不是停止就能抹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