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一股批驳马云违背契约精神的论调发出。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种爆料无疑为雅虎、软银提供了更多有利的谈判筹码,或是隐藏着其他什么猫腻!
另一位正当年的业内女性领军人物就此在微博中写道:“今天我问马云,在整个‘支付宝’事件中为什么杨致远和孙正义不站出来指出你违约,而是局外人在说你呢?他也奇怪。他说昨天还与杨致远一起吃饭,而且他被软银再次选为董事,将出席董事会。”
马云认为,“协议控制”并不是说不靠谱,但对于拥有6亿用户的阿里来说,如此大的规模还能不能被zhengfu主管部门认可,没有明文的决定出来之前,谁也不能肯定。所以在支付牌照的问题上,正如前文中马云表达的那样,他不愿去走冒险的路,“牌照问题不能怀有侥幸心理,27张牌照如果没有支付宝,需要上报国务院另行规定,那整个事情就搞大了,未来都不一定了。”
2011年6月,中国央行有了相关规定,对外资的支付企业要走国务院通道另行审批。“央行明确规定,外资不能协议控制,必须上报。如果还坚持协议控制,就是知法犯法。”马云又强调,在央行决定出来之前,支付宝已多次与央行努力沟通;而在央行决定出来以后,支付宝只有去配合。
志在必得的马云,最终选择了他所说的主动承担责任的方式。
2。支付宝危机落幕
有人将“支付宝”事件称为阿里巴巴本命年的危机,甚至视为马云创立阿里巴巴12年来最生死攸关的一次考验。
而据马云透露,早在三年之前,阿里巴巴董事会四名成员杨致远、孙正义、蔡崇信和他本人,即开始讨论支付宝控制权问题。2008年,杨致远就要求关于支付宝的问题要早点处理。甚至表示,如果淘宝不需要就关掉它,并全力支持支付宝获得牌照。而软银的孙正义似乎对支付宝不怎么感兴趣。
在这种情况下,阿里巴巴董事会于2009年7月24日形成纪要:授权管理层采取措施获取支付牌照。虽然这方面并没有正式的董事会决议,但阿里核心人士表示,五年来都是董事会纪要。
如果稍加留意,雅虎的声明也显示出,早在2011年的3月31日就已经知道了有关支付宝重组一事。但为什么要选择在一个月以后,冒着股价连续下跌、资产大幅缩水的风险才公开呢?这其中的缘由,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明了。同时能给人解读的,便是他们也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摊牌的,而这种摊牌无形中也为自己增加了利益筹码——使支付宝的转移、股权转让过程中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雅虎的这种摊牌,也使得马云不得不彻底摊牌了。
至于在具体转移过程中是否得到董事会许可,马云表示:做出控制权转让的事雅虎董事和软银董事都知道,只是没有达成协议。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第二天还要递交支付牌照申请报告,只能自己决定了。
面对媒体询问如何评价自己做出的这一决定,马云表示:自己肯定有错误,但在今天这样一个局面下作的决定,应该引起全世界的企业家思考,并且学习。一条路是你作假,一条路是你拿不到牌照就死掉,一条路就是继续承担责任。尽管这个决定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马云强调,“它是正确的。”他进一步补充,如果国外有家企业这么做,一定会成为中国企业家学习的案例,但在中国恰恰被倒过来看了,一些年轻人会被“伪评论者”影响。
马云毕竟还是马云,他逐渐掌控了整个事件的发展,直到2011年7月29日。
这一天的晚上,“支付宝”事件的三大利益攸关方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宣布,已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支付宝将继续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相关公司提供服务;同时,阿里巴巴集团也将获得支付宝的控股公司给予的合理经济回报;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给予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现金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3]价为准),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
在这份协议里,阿里巴巴集团将许可支付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所需要的知识产权,提供有关软件技术服务。支付宝公司将会支付知识产权许可费用和软件技术服务费给阿里巴巴集团,该项费用为支付宝及其子公司税前利润的49。9%。当支付宝或者其控股公司上市或发生其他变现事宜后,将不再需要支付上述费用。
该协议还明确指出,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批准浙江阿里巴巴重组支付宝的股权结构、终止有关控制协议的行动。经过这些行动后,阿里巴巴集团将不再合并支付宝报表。这表明雅虎和软银已主动放弃对马云单方面取消vie这一饱受争议的行动进行法律追诉。
事后,阿里巴巴集团发布新闻通稿称:补偿坚持了两大原则,即确保支付宝和淘宝的关系结构可以维持淘宝的价值,从而确保阿里巴巴集团的价值;同时,阿里巴巴集团将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
至此,集创始人、最高管理者和小股东三重身份于一身的马云成功地“抢”回了支付宝公司,表现出了对阿里巴巴的实际掌控力。而在阿里巴巴集团层面,由支付宝股权转移爆发的较量告一段落,阿里本命年里遭遇的又一场危机,在沸沸扬扬了近三个月后基本落幕。
3。谁赢?谁输?
关于支付宝的补偿协议,有评论认为是“没有输家的三赢结局”。
根据补偿协议和这几年阿里巴巴集团的运营情况,可以粗略折算出雅虎和软银已赚得盆满钵满了。
软银方面
2000年、2004年软银分别以2000万、6000万美元入股阿里巴巴,共计投资8000万美元,持有阿里巴巴集团29。3%的股份,间接持有阿里巴巴b2b[4]约21。33%的股份。
2005年软银首次套现,获利1。8亿美元。
2007年阿里巴巴b2b上市,软银一次套现获利5。5亿美元。
雅虎方面
2005年雅虎以现金及中国业务,总计10亿美元投资,换取阿里巴巴39%的股份。
2007年阿里巴巴b2b上市,雅虎账面利润4。01亿美元。
2009年雅虎套现阿里股票,获利1。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