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林屿。
他走上前,站到我身边,扶了扶眼镜。
他是法学院的学生。
我妈脸上得意更浓。
林屿话锋一转,平静地看着她:“但是,如果以‘虐待’、‘遗弃’、或‘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限制或剥夺对方的监护权、探望权,并主张免除或减轻未来的赡养义务,是完全可行的。”
我妈愣住了。
林屿继续用那种在课堂上分析案例的清晰口吻说:“比如,姜远舟先生未成年时,您作为监护人,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将其单独遗弃在公共场所,导致其面临死亡风险,这有相关记录和证人证言可查,属于‘遗弃’情节。再比如,不久前您和您的现任丈夫在公共场合对姜远舟先生进行殴打,有学校监控、保安证言以及伤情记录,这涉及‘家庭暴力’。如果姜远舟先生以这些理由起诉您,您觉得,法律会站哪一边?”
他顿了顿,看着我:“即使不能完全从法律意义上‘断亲’,至少可以拿到一份禁止令,禁止他们再靠近你、骚扰你。未来需要履行最低限度赡养义务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这些情况,极大可能减免。最重要的是”
林屿看向脸色开始发白的我妈,一字一句:“一旦立案,这些事都会公开。您的工作单位、您的社交圈,都会知道您是个涉嫌遗弃和家暴儿子的母亲。而您正在刑事诉讼中的宝贝儿子姜晚城,他的案子,法官在量刑时,如果知道其家人有如此品行,会怎么想呢?”
我妈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踉跄了一下。
我从最初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一股热流涌上胸口。
我紧紧握了一下林屿的肩膀,然后弯腰捡起地上的《断亲书》,连同林屿早就帮我准备好的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复印件,一起递到我妈面前。
“何美芳女士,是体面地拿着这些离开,以后互不打扰。还是对簿公堂,把您遗弃儿子、纵容继子毁坏文物、家暴这些事,一桩桩一件件,摆在法官和所有人面前,让您和您儿子‘名声大噪’——您选。”
我看着她瞬间惨白的脸,颤抖的手,补上了最后一击。
“顺便告诉姜晚城,他砸的那块砖雕是清代中期的文物。初步估价,大概在这个数。”
我报了一个足以让她眼前发黑的数字。
“这还只是民事赔偿部分。如果他态度好,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或许在刑事判决上还能轻点。否则!”
我没再说下去。
她看着那些白纸黑字的文件,看着起诉状上罗列的、她以为没人记得的时间、地点、细节,看着那个天文数字的赔偿估价。
她脸上的愤怒、不甘、凶狠,一点点褪去。
只剩下灰败的绝望和恐惧。
她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最终一个字也没说出来。
她一把抓过那些文件,像抓住烧红的炭,猛地转身,几乎是落荒而逃,背影佝偻,再也没有回头。
7
事情并没有因为她的离开而结束。
我正式委托了律师,以“遗弃”和“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这不是为了真的断绝那法律上难以切割的血缘,而是为了拿到一纸保护令,以及在未来可能的赡养纠纷中占据有利位置。
与此同时,姜晚城的案子也开庭了。
庭审我没有去旁听,但律师转达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