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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个理由跑上了公司。
上午上班的时候,我都心不在焉的。
刚才有个喜欢爱打听八卦的同事在楼下听到了全部,上来就告诉其他同事。
不少人冷眼看我,都不敢靠近。
“给孩子下毒”这种事情做了简直就是要遭报应的。
更没人会拿这种事情破坏自己的名声。
况且还是一个实习律师。
知法犯法。
更不受人待见。
我倒水的时候看到好多人都偷偷看向我这边。
“要说啊,这个秦朝朝就不该把自己吃剩的包子给人家孩子,现在好了吧。”
“听说要赔偿30万呐,我估计就是恶意下毒害了人家。”
“有没有可能是人家孩子自己吃坏了肚子,正好没有找到人讹钱啊,这种事情我可见多了。”
“她一个怀孕的孕妇就应该在家里待着,少出来,这不立马30万没了。”
虽然他们没有当着我面说,但也听的七七八八。
很快楼下就来了一批哀乐队伍敲敲打打。
我从窗户往下看去。
为首的就是刚才那个中年女人。
她在人群中拉过一条横幅,上面写“无良女残害儿童,逼人吃下有毒包子。”
还把自己的孩子拉过来给大家看看。
一个又黑又瘦衣不蔽体的男孩就蹲在一旁呕吐。
脸色极差。
反观边上的女人穿的厚厚的,又是哭又是闹的。
我一眼就能看出这个女人绝对是想要吸引人的眼球,干扰对孩子的教育。
美名其曰是为他好。
实际她才是在伤害这个幼小的孩子。
紧接着边上还有几个人敲锣打鼓的,惹的更多人来围观看他们。
有人突然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