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没有丝毫犹豫,直接说:“行”。
两个人下楼在小区里慢慢走着,早晨的风有点凉,吹得路边银杏树的叶子沙沙响。
她走着走着脚步慢下来,他也就慢下来,两个人的步调不知不觉就调到同一个节奏上。
初升的太阳照着他俩,投射出长长的影子,在地面上并排立着,挨得很近。
晚上下班回来,林婉先回家换了休闲家居服,然后到隔壁敲老王家门。早上临别的时候,他就说今晚给她做红烧肉吃,让她早点回来。
“菜咸了。”林婉用筷子拨了拨盘子里的红烧肉,语气平淡,听不出责备,感觉现在的关系似乎已经无需客套,挑剔起来也就理所当然了。
老王在围裙上使劲擦了把手,赔着笑凑到桌边:“老毛病,淡了没味儿,咸了腻人。你多担待,以后我少放点盐。”
他目光掠过林婉微抿的唇,又迅速落回自己那双粗糙的手掌上。
其实这种红烧菜就是要咸一些才下饭,不过他没辩解,林婉的口味淡那就将就她,谁让她生得那么诱人呢。
“我帮你添饭。”老王脱掉围裙,转身走进厨房。
林婉注意到,他今天换了件干净的浅蓝条纹衬衫,领口熨得平整,颈侧残留着淡淡的水珠,发梢也吹得干爽,不再是一头油腻的乱草。
那瓶廉价的古龙水终于被他喷在了腕间,不是以往那股冲鼻的“浪子风流”,而是一股清苦的木质香,混着沐浴露的皂气,奇异地压住了他身上原有的汗馊味和做饭沾染的油烟气。
老王早上和林婉分开后,回家就洗了个澡,连腋下都抹了止汗露。
那个曾经邋遢油腻、一进门就恨不得把袜子踢飞的老登,正在悄然改变,抑或是恢复到亡妻尚未离开他之前的状态。
“我哪吃的了那么多啊,你当我饭桶呢。”林婉笑着接过盛好的一大碗米饭,指尖似不经意间擦过他的腕骨。
“多添点,吃不完我吃,浪费不了。”老王对她的小动作很是受用,这个小妖精总能撩动他敏感的神经,每个动作似乎都在勾引他,可他又没证据,只能用言语悄然回应暧昧的信息。
“你今天用了古龙水?”林婉忽然转移话题,声音很轻。
老王一愣,随即笑出声,眼角的皱纹堆叠起来:“年纪大了,又单身,人就懒了,但脸面不能丢,你上次说我身上味道难闻,我总得收拾收拾。”
“哦?想脱单了,找到对象了?谁啊?”林婉记得她上次还说了不想单身,就讲究些。
老王盯着她的眼睛,想说:就是你啊!可顿了顿,目光落在她放到桌沿上的手:“你指甲又长了。”
林婉下意识蜷了蜷手指。
她记得发烧第一天,老王怕她那老妖般的指甲划伤自己,帮她剪指甲时,指甲刀冰冷的金属触感,和掌心温热的汗。
她心里那点隐秘的酸楚,就像春水底的鹅卵石,被水流冲刷得光滑圆润,却始终不敢探出水面。
郑拓以前很喜欢看她做的指甲,总说她指甲上的颜色和花纹会让他冲动。
所以这么多年,她一直保持着做指甲的习惯,为此还花了不少钱,但那个喜欢的人,早已不再问津。
那天老王拿出指甲刀的时候,她犹豫了好久,最终还是伸出了手。
“这才几天,哪长那么快。”林婉被成功转移话题……
饭后,老王去洗碗。少妇闭着眼睛,靠在客厅沙发上,听着厨房传来水流声和老王哼着的跑调老歌,那歌声沙哑,却透着股粗犷的阳刚热气。
她又想起郑拓,那个清瘦的男人,衬衫永远笔挺,喷着冷冽的香水,他的领带夹、袖扣、皮鞋,精致得没有一丝烟火气,以前觉得冷峻、帅气。